年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
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事业编制民兵教练员简章
为提高民兵训练保障工作能力,根据军地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做好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35号)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要求具备良好的个人形象、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均需具备入伍训练课目“四会”教学能力。工程兵专业,主修过道桥或爆破课目,能熟练操作工程机械,专业相关基本技能扎实,熟练操作电脑。参加军队院校或者军队专业培训机构工程兵专业课目培训6个月(含)以上,担任班长职务3年(含)以上的,能够熟练进行工程兵专业实践教学,专业的认定以军队院校相关学历证书或者军队专业培训机构结业证书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和民兵教育训练工作,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口齿表达清楚。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高1.70米及以上,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烟疤、无既往心脏病史、无家族遗传病史、无残疾,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民兵教练员职责的身体素质。
4.退役军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民兵教练员职责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合格。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其他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发现或经举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
6.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
7.其他不符合从事民兵教练员工作的情况。
三、报名
(一)
时间
报名时间为年10月18日至年10月22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二)
地点
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招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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