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图财害命罪不容诛一起抢劫杀

文章来源:大疱病   发布时间:2021-9-7 14:37:44   点击数:
 律师帮帮团侯士朝张书炜三年前,在邯郸东南部的冀豫交界处,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抢劫杀人案件——被害人武某身中数刀后被掩埋于路边的沟内。管海永(小学文化)、汪江涛(初中肄业)、曹广宇(初中肄业)三人均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外地打工时互相认识并结为好友。三人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无话不谈,关系密切,不分彼此。由于打工辛苦劳累且收入微薄,三人时常流露愤懑的情绪并逐渐酿成极端、可怕的念头。有一天,三人在小酒店正吃喝的酒酣耳热之际,管海永首先提议抢劫加油站,并授意先抢劫一辆出租车,将司机杀死后开车抢劫加油站,汪江涛、曹广宇表示同意。三人于年1月2日下午1时许赶到河南省南乐县城,并分头购买了手机卡、胶带、刀子、擀面杖、绳子、手套等作案工具。下午2时许,在南乐县汽车站附近骗租了被害人武某驾驶的蓝色长安牌面包出租车(牌号:豫Jxxx)。当车行至河北省大名县某乡某村南北路段时,曹广宇提出停车解手,管海永让被害人武某停车,武某没有马上停下,管海永将车档强行摘下,逼迫武某将车停住。汪江涛、曹广宇二人用事先准备的绳子从身后勒武某的颈部,管海永用拳头击打武某的头部。武某挣脱后下车欲逃走,被曹广宇拦住,管海永从身上掏出刀子,朝武某身上连捅三刀,将武某当场杀死。三人劫车后将武某的尸体拉到另一处马路边沟内准备掩埋,管海永怕武某不死,又用刀朝武某的颈部连割三刀后将尸体掩埋,三人遂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因车内燃油耗尽,三人弃车逃走。随后三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认定上述事实并经当庭质证且确认的证据有: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物证检验报告、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其对杀人现场、杀人工具的指认、辨认等等。三被告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院认为,被告人管海永伙同被告人汪江涛、曹广宇合谋抢劫出租车并杀害出租车司机,犯罪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严惩。被告人管海永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持刀捅被害人的事实且有同案被告人汪江涛、曹广宇的供述相印证,其当庭翻供辩解是曹广宇持刀捅的被害人,以前供述系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所致的理由,没有相关证据,显系推卸罪责。被告人管海永辩护人所提管海永系从犯,认罪态度好的意见,汪江涛、曹广宇辩护人提出二被告系从犯的意见,因与本案当庭查证的事实不符,故不予采纳。汪江涛、曹广宇辩护人提出二被告认罪态度好、在犯意的提起、犯罪的具体情节及主观恶性等方面,与管海永的罪责有一定区别,故对被告人汪江涛、曹广宇辩护人所提从轻处罚的意见,酌情予以考虑。判决如下:被告人管海永犯抢劫罪,判处死刑;被告人汪江涛、曹广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三被告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律师帮帮团提醒:年轻人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人们想发财、发大财、迅速发大财的“梦想”可以有。但应该使用合法的方法和途径,因一时贪念而冲昏头脑,采用非法方法甚至犯罪企图暴富,最终只能是黄粱美梦一场空,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作者系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法治在线投稿邮箱:yanzhenhan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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