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正确认识性传播疾病梅毒

文章来源:大疱病   发布时间:2023-4-11 13:59: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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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临床症状

1.获得性显性梅毒

(1)一期梅毒标志性特征是硬下疳。好发部位为阴茎、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阴蒂、宫颈;肛门、肛管等。偶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①硬下疳特点为感染梅毒螺旋体后7~60天出现,触之有软骨样硬度,持续时间为4~6周,可自愈。②淋巴结肿大出现硬下疳后1~2周,部分病人出现腹股沟或附近淋巴结肿大,肿大的淋巴结大小不等、无痛。

(2)二期梅毒以梅毒疹(玫瑰疹)为特征,皮肤梅毒疹:80%~95%的病人发生。特点为疹型多样和反复发生、广泛而对称、不痛不痒、愈后多不留痕迹、驱梅治疗迅速消退。

(3)三期梅毒主要表现为①皮肤黏膜损害结节性梅毒疹好发于头皮、肩胛、背部及四肢的伸侧。树胶样肿常发生在小腿部,为深溃疡形成;发生在上额部时,组织坏死,穿孔;发生于鼻中膈者则骨质破坏,形成马鞍鼻。②近关节结节是梅毒性纤维瘤缓慢生长的皮下纤维结节,对称性、大小不等、无炎症、无痛、可自消。③心血管梅毒主要侵犯主动脉弓部位,引起梅毒性心脏病。④神经梅毒发生率约10%,可在感染早期或数年、十数年后发生。可无症状,也可发生梅毒性脑膜炎、脑血管梅毒、脑膜树胶样肿、麻痹性痴呆。脑膜树胶样肿为累及一侧大脑半球皮质下的病变。

2.获得性隐性梅毒

后天感染梅毒螺旋体后未形成显性梅毒而呈无症状表现,梅毒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正常,称为隐性(潜伏)梅毒。

3.妊娠梅毒

妊娠梅毒是孕期发生的显性或隐性梅毒。妊娠梅毒时,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或脐静脉传给胎儿,形成以后所生婴儿的先天梅毒。只有少数孕妇可生健康儿。

4.先天性显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患儿出生时即瘦小,出生后3周出现症状,全身淋巴结肿大,无粘连、无痛、质硬。多有梅毒性鼻炎。出生后约6周出现皮肤损害,呈水疱-大疱型皮损(也叫梅毒性天疱疮)或斑丘疹、丘疹鳞屑性损害。可有血小板减少和贫血。可发生神经梅毒。但不发生硬下疳。

(2)晚期先天梅毒发生在2岁以后。可出现马鞍鼻等,但无活动性。也可出现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神经系统表现异常、脑脊液变化、肝脾肿大、鼻或颚树胶肿、关节积水、骨膜炎、指炎及皮肤黏膜损害等。

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梅毒在全世界流行,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万新发病例,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次撒哈拉非洲。近年来梅毒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梅毒患者的皮肤、黏膜中含梅毒螺旋体,未患病者在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中,皮肤或黏膜若有细微破损则可得病。极少数可通过输血或途径传染。获得性梅毒(后天)早期梅毒病人是传染源,95%以上是通过危险的或无保护的性行为传染,少数通过接亲吻、输血、污染的衣物等传染。胎传梅毒由患梅毒的孕妇传染,如果一、二期和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几率相当高。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费青霉素疗法。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2)对青霉素过敏者采用非青霉素疗法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疗法

(2)对青霉素过敏者采用非青霉素疗法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

(1)水剂青霉素G

(2)普鲁卡因青霉素G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梅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称之为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一般给予小剂量激素,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治疗后(预后)

医院比较常用的是复查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判断是否痊愈。RPR是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常用于疗效的判断。而TPPA(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检测血清中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一旦阳性,无论治疗与否或疾病是否活动,通常终身保持阳性不变,故不能作为评价疗效或判定复发与再感染的指标,只能够作为是否得过梅毒的确认试验。

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半年后每半年复查一次RPR,随访2年,观察比较当前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在治疗后3~6个月,滴度有4倍以上的下降,说明治疗有效。滴度可持续下降乃至转为阴性。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临床治愈。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3种变化的可能:

1.血清阴转。

2.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

3.转阴后又变为阳性,或持续下降过程中又有上升,表明有复发或再感染。

当一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12个月,二期梅毒24个月后,血清反应仍然维持阳性,在临床上称之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发生原因可能与体内仍有潜在的活动性病变、患者免疫力下降、抗梅治疗剂量不足或有耐药等因素有关,也有查不到原因。这时要坚持积极查找原因,不能放弃任何可行的努力。

预防

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另外,患者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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